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评价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亩均产出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澳门赌场攻略,澳门现金网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4〕12号)、《澳门赌场攻略,澳门现金网印发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革,深入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优化完善工业用地项目评审机制,对我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用楼)需求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工业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二、评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优质工业企业项目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者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超1亿元;
②最近一次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 A类;
③近三年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年平均增长率10%以上;
④上一年度或近三年亩均税收40万元/亩以上;
⑤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数字经济企业项目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最新一轮估值超过10亿元的条件;
②近三年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年平均增长率10%以上;
③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平均平方税收500元/㎡以上;
④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一票否决条件
项目应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予以一票否决:
1.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能耗标准的;
2.项目不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
3.企业存在土地闲置情形的;
4.企业存在未通过达产验收或无法达产项目的;
5.企业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认定严重失信行为的;
6.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较大群体性事件的。
三、评价流程
各镇街、平台辖区范围内能自行解决申请企业用地(用楼)需求的,可参照本评价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自主评价,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工业用地出让流程或者供楼流程进行办理,并将评价结果和供地(供楼)情况报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专班(区经信局)备案,不能在本辖区内解决用地(用楼)需求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项目申请。工业用地需求企业参照《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用楼)需求申请表》(附件1),向属地镇街、平台提交企业用地(用楼)需求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企业荣誉资质、营业执照等)。
(二)资料审核。由属地镇街、平台对用地企业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专班(区经信局),并交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复核确认;经复核后,有异议的项目予以退回,由项目申请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进行重审。
(三)评审赋分。针对无异议的项目,由工业用地出让工作专班初审后组织各成员单位及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赋分。赋分由企业维度、项目维度两方面组成,各占50%的比重,其中:企业维度评分标准见《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企业评分表》(附件2),对得分排名前30位的企业进入项目评审阶段;项目维度评分由项目评审小组按照《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项目评分表》(附件3)的标准进行评审。
根据企业项目评审赋分情况进行排名,在征求属地镇街、平台意见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区政府审核。
(四)提交讨论。经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初步形成拟供地项目推荐名单,并提交区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讨论后,形成区拟供地项目推荐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评审小组由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相关行业专家及属地镇街、平台组成。
(二)进入项目评审小组的行业专家应为熟悉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技术及市场需求,了解行业发展前景的专业人员。
(三)企业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时要奉行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申请地块面积、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指标,专家组将对企业承诺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同时上述指标将作为《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内容的重要参考。
(四)特殊行业、特殊项目由企业提出工业用地申请,经镇街平台审核后,提交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由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五)本办法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订。修订前已提交申请并进行评价的,仍旧适用本办法。
附件:1.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供楼)需求申请表
2.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企业评分表
3.余杭区优质企业工业用地需求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