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抄告单〔2024〕154号精神,设立总部回归奖励,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平台、镇街初审推荐,并通过第三方审计、专家评审及部门审核,拟兑现2024年四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总部回归政策奖励资金共计718.87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11日-9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区经信局:0571-89515947
区财政局:0571-89516179
附件.2024年四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总部回归政策奖励资金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