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质勘察及第三方外业见证补充文件(二)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5355002
一、对招标文件中“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8”中“说明与要求”内容调整如下:
调整前: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8 | 备注 | 1、入围2家,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地质勘察工作,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外业见证工作。 2、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33.3423万元(其中地质勘察预算为30.8725万元,外业见证预算为2.4698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的按预算价格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3、当费用超过预算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预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
调整后: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8 | 备注 | 1、入围2家,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地质勘察工作,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外业见证工作。 2、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33.1587万元(其中地质勘察预算为30.7025万元,外业见证预算为2.4562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的按预算价格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3、当费用超过预算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预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
二、对招标文件中“四、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件三)”的第“2”条调整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2、本项目中标后累计合同金额不得超过33.3423万元(其中地质勘察费用30.7025万元,外业见证费用2.4562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的按预算价格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2、本项目中标后累计合同金额不得超过33.1587万元(其中地质勘察费用30.7025万元,外业见证费用2.4562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的按预算价格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三、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做如下调整:
调整后: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止;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419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9号)。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419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9号)。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收件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公司 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419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9号) 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止 |
15 | 开标会 | 地点: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419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9号) 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 |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