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泰街道新泰村等3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监理补充文件
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5104002
原招标公告第四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通过余杭区林水局备案”与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前附表为准,即“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