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聚集发展、产业承接载体完善,全面构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体系,为我区全面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高水平推进余杭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产业基础。要推动我区乡村产业体系化、融合化、集聚化发展,进一步做亮特色、做强优势、做高质效,需要挖掘打造一批具有余杭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乡村未来产业集群。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全产业链“百亿千链”行动实施方案》、《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精神,结合余杭乡村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区域内各镇、街道。

四、主要内容

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核心,通过集中政策、要素和服务,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的现代化改造,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规划、集群、主体、项目、品牌、生态),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和品牌化发展。项目通过公开申报、竞争立项或区政府指令下达,由镇街负责制定方案并申报。在评审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部门组成专家组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公布创建名单,随后由镇街完善方案并报备。在建设阶段,镇街承担建设责任,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定期提交工作报告。项目完成后,镇街需完成审计和绩效评价并申请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估,未通过则收回奖补资金。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培育,单个集群补助最高3000万元,第一批奖补资金最高40%,项目建设完成后第二批奖补资金最高30%,认定通过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五、关键词解释

全产业链是以消费者为导向,从产业链源头做起,经过种植与采购、贸易及物流、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的加工、养殖屠宰、食品加工、分销及物流、品牌推广、食品销售等每一个环节,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形成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供应全过程。

六、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是为推动我区乡村产业体系化、融合化、集聚化发展,进一步做亮特色、做强优势、做高质效,挖掘打造一批具有余杭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乡村未来产业集群提出的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刘坚

联系电话:0571-8951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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