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推动余杭区既有住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特制定《杭州市余杭区既有住宅(老旧小区)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澳门赌场攻略,澳门现金网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实施办法》明确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令第324号、杭政办函〔2021〕71号等文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审核审查、监督管理全区既有住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对一般小区(商品房小区、安置房小区)和旧改小区实施差异化项目补助,并对加装电梯项目的管线迁改实施定额补助。

(三)补助流程。《实施办法》明确资金补助由属地镇街初审,区住建局审核。并明确补助资金拨付材料由镇街报区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镇街。

(四)工作要求。《实施办法》要求切实牵头抓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高标落地执行,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强化资金绩效,通过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总结宣传,让民生实事的成效更加可观可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关键词解释

既有住宅: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旧改小区:本办法所称旧改小区是指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的住宅小区。

六、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自2025年3月19日起施行。

七、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马永志

联系方式:0571-8872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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