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杜运舟,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同城印象花苑北区24幢24-3室,不动产权证: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7387号。
权利人:屠杭,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臻珹幸福里9幢1102室,原产权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80314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10月16日